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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确、公正地向各级展赛推荐睢宁儿童画的优秀作品,正确引导儿童画创作,促进睢宁儿童画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此评审细则:
一、 对内容的要求
1.儿童画作品的内容要健康向上,能反映在党的哺育下的少年儿童的美好心灵;
2.儿童画作品的题材要贴近儿童生活,以童心观察自然、审视事务,有浓郁的童真童趣;
3.儿童画作品的立意要新颖、奇特、巧妙,有创造性和创新意识;
二、 对造型表现的要求
4.儿童画作品的表现形式与内容要多样和谐;表现形式与工具材料应多样和谐;表现形式与画种应多样和谐;
5.儿童画作品的构图要饱满、充实、新颖、生动,能突出主题;
6.儿童画作品中造型的准确程度,表现的力度,应符合儿童年龄的心理特点。
三、 对技法的要求
7.儿童作画用笔技法的高低,也要根据作者年龄的大小分段评审。儿童因手部肌肉娇嫩及儿童对点、线、面的理解比较单纯,在用笔技法上显现出稚拙的趣味,这是儿童画重要的特征之一。如果儿童有意模仿成人的用笔、用刀、用剪,或者成人在儿童的作品中代笔、代刀、代剪,这样的作品不能入选;
8.儿童作画的用色技法,应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初步了解、认识一些色彩常识和色彩关系,作画时用色大胆,基本符合变化和谐、对比统一的法则。更为重要的要看作品的色彩能否与儿童的性格相吻合-----或艳丽、或热烈、或大方、或雅致、或沉静等等。此外,色彩的运用还要与作品的表现内容、名称相称;
9.优秀儿童画评审总的原则是:表现真实,创新大胆,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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