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
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2009年适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本次活动以“祖国·校园”为主题,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歌颂伟大祖国、和谐社会和美丽家园,描绘少年儿童在祖国怀抱里茁壮成长的幸福生活,激发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建设家园的远大志向,培养少年儿童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为提高儿童美术教育理论水平,比赛期间举办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理论研讨会。
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有关课外艺术活动的规定,坚持师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本次比赛由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承办。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
附件2: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理论研讨会实施方案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抄送: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暨
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理论研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组委会主任:靳尚谊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杨瑞敏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周玉兴 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
丛中笑 中国儿童中心主任
组委会委员:谷公胜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
苑立新 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
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社长
龙念南 中国美协少儿美术艺委会常务副主任
《中国校外教育》(美术)主编
组委会办公室:韩 东 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办公室主任
艺术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少淳 中国美协少儿美术艺委会主任
田伯平 北京市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朱 凡 中国美协艺委会秘书处处长
张 虎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秘书长
李绵璐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何韵兰 中央戏剧学院美术系教授
杨景芝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杨永青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编审
吴震启 中国书协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
李鑫华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侯 令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
韩美林 中国美术家协会陶瓷艺术委员会主任
附件1
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三、主题
祖国·校园
四、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美术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个大组:1.小学(分7岁以下组、7-9岁组、10-12岁组);2.初中;3.高中。
五、比赛形式
以绘画和书法作品比赛为主赛,以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制作等)和摄影作品比赛为附赛。
六、作品要求
1.内容
根据自己的观察和想象,描绘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对身边的秀美山川,人文环境、和谐家园的展示,表达爱国情怀。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初评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初赛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③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创作、纸工及其他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或电子文件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同时需附送作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如有图片最佳。
④摄影作品需送5吋以上扩印片或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3.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七、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八、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评选委员会特别推荐奖若干;设指导教师一、二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向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
九、比赛程序
1.“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国校外教育》杂志2009年第2-3期合刊(比赛辅导专刊)上,合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付有效“报名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
2.寄送作品时间:2009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3.作品评奖时间:2009年5月—6月。本届比赛将在适当范围内通过现场作书画评出一等奖作品。现场作书画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发通知。
5.颁奖活动拟于2009年8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活动结束后,拟于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期间在全国各地举办本次比赛优秀作品的巡回展出。
十、作品寄送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160277 (010)66160150 传真:(010)66160277
联系人:韩东 赵军 赵蕾 孙婷
附件2
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理论研讨会方案
一、宗旨
创新中小学美术教育理论研究,推动中小学美术教育发展
二、主题和议题
主题:中小学美术教育探索
议题:少儿美术教育与创新发展
1.中小学美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位置;2.中小学美术教育在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3.中小学美术教育与弘扬民族文化的结合;4.多元文化与中小学美术教育;5.美术教学活动过程与结果的关系;6.校内外美术教育活动不同特点的比较研究;7.中小学美术教育活动组织形式探索;8.工具材料对中小学美术教育的影响;9.海内外中小学美术教育动态、信息;10.与主题相关的其他论题。
三、参加对象
中小学美术教师,校外美术教育工作者。
四、研讨形式
宣读论文,评析教学案例,评选教学课件。
五、论文要求
1.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正反两面打印。引文和参考文献须注明出处。
2.教学案例要求提供已经实施的教学过程实录,并对教学过程进行辩证的分析、评价。
3.教学课件按以下要求撰写文字稿并提供多媒体文件:课题导语(介绍本课题的文化背景和实施理由);陈述教学目标;从教学理念的角度介绍实施方法;教师和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或有关教学资源;按课程进度介绍教学过程;教师、学生对本课教学效果的评估;提供可能的拓展方式。
六、组织机构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承担研讨会组织工作。
七、程序安排
1.研讨会方案与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通知一起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2.根据确定的主题撰写论文、案例和课件,直接寄交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3.组委会办公室于2009年6月初组织专家对论文、案例和课件进行评选,确定出席研讨会的对象。
4.2009年8月,研讨会与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颁奖会同期举行。
5.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案例和课件,在《中国校外教育·美术版》或《中国校外教育·理论版》上刊登,并颁发证书。
八、来稿截止日期
2009年5月31日(以投寄邮戳为准)
九、来稿寄送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注明研讨会论文、案例或课件)
邮政编码:100035
E-mail:llythlunwen@163.com (注明研讨会投稿)
联系人:孙婷
联系电话:(010)66160150 (010)66160277(传真)
手 机:1381153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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