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画创作辅导》
中国儿童中心《中国校外教育·美术版》执行主编 龙念南
一、儿童画的概念
对“儿童画”一词的解释,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论,直到1985年的全国美协会议上才作出了比较完整的结论。认为“儿童画”一词包含有两个层面的解释,一个是美术范畴的“儿童画”,一个是教育范畴的“儿童画”。
属于美术范畴的“儿童画”是从狭义的绘画角度来解释的,指的是画家们专门为儿童创作的绘画作品。虽然画家们的创作也叫“儿童画”,但是这个“儿童画”的关键是画家们以美术的形式为儿童服务,我们需要的是最后的结果。画家们是美术范畴“儿童画”的主角。这其中包括专门为儿童创作的连环画、儿童读物插画、卡通画、宣传画等等。除此之外,在美术专业的领域内,人们还常将那些以儿童形象和儿童生活为创作内容的绘画作品包括在其中,虽然这样的作品大多数并不是专门创作给儿童欣赏的。“儿童画”在美术领域得到承认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我国则是近十几年的事情,在此之前,“儿童画”类型的作品基本包括在各个画种和插图艺术之中。
属于教育范畴的“儿童画”是从美术的广义角度进行解释的,指的是儿童以绘画的形式所进行的活动及作品,儿童是这个范畴“儿童画”的主角,在这里看重的是儿童参与绘画活动的过程。教育者和研究者通过研究和分析儿童在绘画创作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了解和认识儿童的发展。反过来,教育者和研究者又利用这些特点找出更加适合少年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教育方法,以促进少年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儿童绘画作品并不能作为一项专门的美术门类同画家们的创作划等号。如果一味的将少年儿童的绘画活动和作品同成年人的绘画活动和作品划等号,从教育的角度就会起相反的作用,抑制甚至扼杀了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当然,也有很多艺术家非常看重和欣赏儿童所创作的绘画作品,但是这样的欣赏与评价同教育角度的儿童画没有必然的联系,带有一种对艺术创作的偶然性成分的认可和赞同。
从美术的角度来讲,美术活动包含了人本的与社会的两大方面,这其中又有情感的、智力的、技术的和创造的四个基本因素。而在具体的创作表现上又可以分为具象的、意想的和抽象的三种造型类型。
从教育的角度来讲,由于自身发育的特点,儿童对图像的感知、识别和记忆的能力特别强,而对文字和数字的接受能力晚于以形象思维为主的图像,所以他们不适宜过早地接受文字、数字等比较抽象的、带一定逻辑性的知识内容。儿童认识周围世界所依靠的应该是更多的通过形象性的、游戏性的活动。一般的绘画活动正好符合形象性和游戏性这两个特点。
二、中国儿童绘画教育简史
绘画教育的起源同绘画的起源是同步的,从偶然创作到必然创作中出现的交接与模仿就是教育的体现。早期的绘画教育属于借助教育的美术教育。
我国古代绘画教育同其他美术内容的教育一样,都是作为一种手艺,一代代的由师傅带徒弟,口授心传的。后来人们又认识到绘画有“成教化、助人伦”的社会功能。但是画家仍然处于匠人的地位,就连被称为“画圣”的唐代大画家吴道子,在史书中都放在“画工”一类。从宋代开始一直到元代、明代、清代,许多舞文弄墨的文人加入到绘画的行列之中,似乎绘画的地位提高了,其实,这些文人,包括在绘画史上被公认为大师的文人,也不过是把绘画作为消遣的工具,甚至是糊口谋生的手段。所以在历代的官学和私学中,除了北宋时期短暂出现的“画学”之外,根本就没有绘画教育的地位。画家成才就是靠师资传授,或者自学成才。
古代绘画学习的最重要课本就是“画谱”。画谱包括画师自己创作的稿本(粉本)和师傅保存的前辈画师创造的画样。古代画师传授给徒弟的不仅仅是画谱,而且有精辟的作画“秘诀”(口诀)。这些画诀大多数是画工们作画经验的总结,然后世代相传下来的。
在师徒相授、父子相传的绘画教育中,徒弟都是跟着画师学艺,在实践中锻炼。一般由画师起稿,勾出轮廓,然后让弟子画下去。这样的学习方法对一种艺术样式的掌握、继承,对一种文化的传播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往往会造成“志守师法”墨守成规的现象。很早以前就有绘画评论家指出了这些缺点,并提出批评。但是徒弟如何摆脱师法创造一种新风,特别是有自己特色的画风确实是非常难的。所以,古代的画师们在实践中又摸索并提出了“师造化”,也就是从对大自然的写生、领悟的真理。“师造化”要求将学到的技法自主地应用到自己对大自然的体会和表现中。从而突破前辈的模式。清代大画家石涛就有“搜尽奇峰打草稿”的名言。因为只有丰富的生活实践和艺术实践,才能摆脱画谱的模式和老师的艺术程式。所以历代都把“师造化”作为学习绘画的一条重要法则。
文人学习绘画讲究“师心不师迹”。虽然在学习绘画的过程中要像学习书法的读帖和临帖那样去看和画,去学习绘画的笔墨技巧。但是最重要的是“师心”,学习前人的意象创造。一般来讲,“师迹”是主要是技术的学习,而“师心”则是艺术的领悟。文人画还讲究“功夫在画外”就是指读书、游历和人品的修养,以及交友论艺等方面内容。明代大画家董其昌将其概括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另外,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指点不在多言”。他们认为艺术的精妙之处,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老师教其弟子是“指点”。做教师的总是用一些非常简略、近乎玄妙的语言,来启示学生领悟。学生在实践中对老师的画语也要逐步领会。比如近代大画家齐白石就常常说:“画在似与不似之间”。“师心不师迹”、“功夫在画外”和“指点不在多言”这三点是互相关联的。一个学画者,要达到“师心”的境地,自然需要靠自己的“领悟”,而领悟艺术的能力,则由“画外之功”和不断的艺术实践来得到。同样,老师要能正确的指导学生,在这三方面的涵养一定要比学生高得多,体验深得多,才能做到“指点不在多言”。否则是难于“指点”学生的。
中国的近代绘画教育是伴随着与私塾教育所不同的学校教育的兴起而出现的。科学与实业的发展对绘画的需求是中国近代绘画教育的催化剂。
最早的课堂绘画教育仍然是以临摹教师的范画为主。重“技”是中国近代绘画教育的一大特点,其目的是“在练习手眼。以养成其见物留心,记其实象之性情,练成可应用之技能,并令其心思于精细,助其愉悦。”这也是同古代绘画教育目的主要不同之处。20世纪30年代前后的绘画教育乃至整个美术和艺术教育,都是以儿童为本位的教育。以顺应儿童爱美的本性,培养参与美术活动的兴趣,提高美的欣赏能力,美化环境与生活为目的的。尊重儿童的表现特点成为衡量优秀教学的标准,大家认为,这样做可以从教育的角度提高美术能力,有助于人格的发展,有助于科学的学习。例如在鲁迅先生亲自拟定的《全国儿童艺术展览会搜集条例》中就写明“制作品以存儿童之本真为第一,谊长者不得为之删润,惟有未能作字者则可代记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由于当时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所决定,在政治和经济上一边倒的与苏联合作的前提下,20世纪50-60年代前后的绘画教育一直沿用了苏联的绘画教育体系。将本来适合于专业型教育的(契斯恰柯夫)绘画教学体系溶入普通教育,再一次片面的强调了绘画的“技”。在中小学绘画教学中也过分地重视了绘画基本技能的训练。
1988年11月国家教委颁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提出美术课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主要任务是进行审美教育,要体现民族特点和时代精神,改变单纯传授技法的美术教学旧观念。1992年6月,国家教委颁布了新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首次提出美术是义务教育阶段一门必修的艺术教育课程。要求处理好思想品德、审美教育、能力培养和双基训练的关系。1997年教育部对《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小学美术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审美教育课程的比例。2001年教育部公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美术课程国家标准》确立的美术课程总目标是“学生以个人和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种美术活动,尝试各种工具、材料和制作过程,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体验美术活动的乐趣,形成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了解和学习基本的美术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化环境与生活。在美术学习过程中,激发创造精神,发展美术实践能力,提高美术素养,陶冶高尚审美情操,完善人格。”
三、当前儿童绘画发展类型
“专业型”儿童画指的是以成人绘画学习的模式对儿童进行绘画技能技巧的教育,以对成人的绘画作品评价的方式评价儿童画的教学与活动的类型。这类的儿童画,其实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儿童画,它只是以儿童之手画出的绘画创作。在这种类型的绘画教学活动和创作活动中,辅导者完全或基本按照成年人学习造型艺术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专业型”儿童画的模式确实为我国美术后备人才的培养立下了汗马功劳。使我国以写实型的造型艺术专业教育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但是从儿童素质教育的角度来看,“专业型”儿童画最大的缺陷就是压制了儿童自己观察的目光。
“传统型”儿童画主要指得是这样的儿童画,这些作品均采用中国传统的绘画技法,但是在形象上又具备儿童自己独特的视角。它从绘画形式上影响了儿童画的发展。“传统型”儿童画作品有其独特的风格和特色,但它是建立在儿童自己的造型能力与传统水墨画技巧的有机结合之上的,这种结合的关键是要依靠即能帮助儿童把握住自己独特的造型,同时又能将传统的水墨技巧融汇在儿童作品中的优秀画家兼教师的辅导。而在全国范围内我们至今仍然缺少这样的优秀画家兼教师。这正是造成了许许多多无个性的“小齐白石”、“小徐悲鸿”出现的根本原因。
所谓“形象型”儿童画,主要指的是以既符合儿童观察特点、又适合儿童欣赏和表现的形象进行的儿童绘画创作。这些形象主要是由成人根据儿童自己创作形象的特点进行美术化概括后又传达给儿童的。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将儿童读物或卡通片中的形象传达给儿童,由儿童们领会并记忆后用在表现自己生活的作品中。很多的美术教育工作者在教学中发现,即使是低年龄的儿童,他们也需要表现自己的生活,但是“专业型”的表现方式又是这个年龄阶段儿童所力不能及的。而“形象型”儿童画既可以减少儿童在“想象型”中盲目的想象,又可以比较容易地教会儿童运用比较简化和概括的形象表现自己的生活,在低年龄儿童绘画的创作中适度的填补了“专业型”的不足。运用“形象型”表现方式的关键是表现过程中的灵活性。成人传达给儿童的形象主要是供儿童参考的桥梁,作品最终要由儿童根据自己的意志完成,而不能以是否与成人所传达的形象相一致作为最后的标准。如果一味的以成人所概括的形象作为儿童创作的标准。其结果就是彻底扼杀儿童的创作才能。简笔画泛滥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写生型”中的“写生”一词已经同传统意义上的写生不同了,只是表示儿童在完成作品时是面对了一个客观的对象而已。儿童在面对这些对象进行创作时,实际上都自然地引入了自己的感受和理解,这正是由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所决定的。儿童们此时的心态其实同许多画家写生时的心态是一致的。只是在程度与自主性上存在极大的差别。“写生型”儿童画最大的特点就是儿童个性化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因为即使是面对同样的对象,由于不是默画,所以儿童们仍然会表现出自己的认识与理解。与此同时,由于面对具体对象可以不断的观察和认识,所以儿童的细微观察能力与表现能力也较之前几种形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写生型”儿童画也同样有自己的缺陷。由于儿童的转移能力和联想能力需要不断地培养,如果过分地强调以写生的形式进行创作,很容易造成儿童写生能力与想象能力的脱节,儿童很难将自己从写生中观察到的细节或情节自如地应用到想象为主的作品中。所以,在“写生型”儿童画中,既要引导儿童敢于面对真实的对象进行创作,又要提示他们认真入微的细致观察和表现。更需要把握如何保持儿童自身的特点和想象的胆量。这就对辅导者的辅导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地方型”和“现代型”儿童画,都是都是辅导者在前几种儿童画类型的基础上,受现代美术思潮的影响,结合地域民间美术特色和西方现代美术特色而出现的。这两种类型的儿童画都有极强的地域个性,它们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儿童画的特色,这一点在中国儿童画创作同国外儿童画创作比较时尤为明显。但是,过分强烈的地域个性又很容易带来了对儿童个人个性的压制,这也正是两种儿童画类型的缺陷所在。
“多元型”儿童画的第一个特点是广泛吸收各种儿童画类型的优势与特长,以它们之间的互补性来提高儿童的绘画创作能力,教师在具体的辅导中不拘泥于某种具体的形式。而是以培养完善的人格为主导,以个体儿童的个性为主导,以此时此地的创作对象为主导,以提高儿童的美术能力为主导。这就大大丰富了儿童绘画创作的个性特色。“多元型”儿童画的第二个特点是不拘泥于个别的绘画创作形式或创作材料,只要符合第一个特点所要求的内容,创作形式的选择和材料的使用都可以是随机的,多种多样的。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特别是许多辅导者在多元化思潮的影响下,积极引入了多种多样的材料为儿童美术所用,使得近年来儿童美术作品的样式越来越丰富,有些作品已经不能用传统的分类样式来判断区别了。这大大丰富了儿童绘画作品的创作样式。
四、绘画创作的一般方法
创作画的关键在“创作”二字,其意思就是作者自己创造的作品。既然是自己创造的,它首先就必须和别人创造作品不一样。首先是表现的内容最好同别人的不一样,即使内容一样,观察的角度也应该不一样。内容和观察的角度一样,表现的方法要不一样。不管从哪个角度,只要和别人(包括大画家)画的一样,一幅画表面看即使画得再好,它也不能算作一幅创作画,最多只能是一幅好的临摹画。看见什么就画什么也不能算一幅创作画,最多只能是一幅好的写生画。创作画要“创作”出作者自己的想法,“创作”出作者自己认为最美的作品。当然,与此同时也要尽可能把自己平时练习的水平体现在画中,让它既有作者自己想告诉别人的一切,又符合自己心中美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