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背景
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是由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主办的一项全国性青少年综合书法、美术推选展示活动。本次活动的宗旨是:贯彻党和政府“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青少年文化阵地建设,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树立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坚定信念。通过比赛这种有效的推选展示活动方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平台,以达到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进步向上的目的。本次大赛力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将此次活动做成青少年儿童的一次书画艺术盛会,在亿万青少年中产生深远影响。
比赛规则
本次大赛在全国组委会统一管理下,组织协调各参与方,负责大赛赛事的具体工作;本次大赛共分为三个阶段,初赛阶段、复赛阶段和全国总决赛阶段。
一、绘画大赛
1、选手要求:
(1) 国出生的青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海外华人、华侨子女)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选手需填写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需准备一寸彩照三张;
(3) 16岁以下参赛选手的父母或监护人需在大赛参赛报名表上签署“同意”字样。
2、参赛分组:
参赛选手分少年A组(13-15岁)、少年B组(16—18岁)、青年A组(19-25岁)、青年B组(26—35岁)进行比赛。
四组 3、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以个人为单位,在老师或家长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作品。
4、比赛要求:
参赛者将完成的作品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指定报名点的方式参加比赛。
5、作品内容:
(1)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使用下述标准尺寸的纸张提交:B4(250mm X 353mm)或 A3(297mm X 420mm),其他纸型不予接收。所有作品不得超过70 X 80厘米;
(2) 自主创作,形式自由;
(3) 绘画作品分素描画、蜡笔画、色彩画、国画、油画、版画等;
(4) 作品中不能包含任何文字、字母等内容。
注:一稿多投的作品不予接受。
6、评分标准:
l 创意
l 吸引力
l 美术设计
作品要求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7、评分细则:
评审标准:创意(20%)、用色(25%)、构图(30%)、技巧(25%)
8、评委组成:
由五位评委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其人员组成由组委会聘请当地学校专业美术老师、当地书画名家等担任。每位评委将用同样的评分表格进行打分,记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办法,以求每位评委的专业意见得到最好的体现。
具体评分及记分方法
| A(极好) | B(一般) | C(较差) | 备注 |
创意(共20分) | 15-20分 | 10-15分 | 5-10分 | |
用色(共25分) | 20-25分 | 15-20分 | 5-15分 | |
构图(共30分) | 25-30分 | 15-25分 | 5-15分 | |
技巧(共25分) | 20-25分 | 15-20分 | 5-15分 | |
9、参赛细节:
选手要将所递交的作品背面做好标贴,统一格式如下:
标贴格式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特长 | | 指导老师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参赛年龄组 | | 作品 名称 | |
家庭 成员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政治 面貌 | 家长签字 |
| | | | | |
个人 简历 | |
10、资料报送
(1)各赛区报送全国组委会的相关资料如下:
报送内容: | 报送时间: |
比赛时间、收费标准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5天 |
顾问委员会组成名单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0天 |
评委会人员名单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0天 |
奖项设置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0天 |
进入复赛选手作品 | 当地实际情况酌选 |
(2)所有资料的报送方式只能为传真、电子邮件及特快专递。
(3)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知全国组委会进行协调。
另:选手所递交的作品不予退还。
二、书法比赛
1、选手要求:
(1)我国出生的青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海外华人、华侨子女)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选手需填写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需准备一寸彩照三张;
(3)16岁以下参赛选手的父母或监护人需在大赛参赛报名表上签署“同意”字样。
2、参赛分组:
参赛选手分少年A组(13-15岁)、少年B组(16—18岁)、青年A组(19-25岁)、青年B组(26—35岁)四组进行比赛。
3、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以个人为单位,在老师或家长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作品。
(注:一稿多投的作品不予接受)
4、比赛要求:
参赛者将完成的作品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指定报名点的方式参加比赛。
5、作品内容:
书法比赛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两种,字体不限。硬笔书法书写规格为16开纸。
软笔书法书写规格为4尺或6尺宣纸。
6、作品字数:
每幅作品,少年组不少于12个字,青年组不少于16个字。
7、评分标准:
要求作品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
8、评分细则:
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9、评委组成:
由五位评委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其人员组成由组委会聘请当地学校专业美术老师、当地书画名家等担任。每位评委将用同样的评分表格进行打分,记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办法,以求每位评委的专业意见得到最好的体现。
具体评分及记分方法
| A(极好) | B(一般) | C(较差) | 备注 |
字体架构(共30分) | 25-30分 | 15-25分 | 5-15分 | |
笔画(共30分) | 25-30分 | 15-25分 | 5-15分 | |
美观(共30分) | 25-30分 | 15-25分 | 5-15分 | |
页面整洁(共10分美观) | 8-10分 | 4-8分 | 1-4分 | |
10、参赛细节:
(1)各赛区报送全国组委会的相关资料如下:
报送内容: | 报送时间: |
比赛时间、收费标准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5天 |
顾问委员会组成名单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0天 |
评委会人员名单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0天 |
奖项设置 | 各地区初赛开始前10天 |
进入复赛选手作品 | 当地实际情况酌选 |
(2)所有资料的报送方式只能为传真、电子邮件及特快专递。
(3)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知全国组委会进行协调。
另:选手所递交的作品不予退还。
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组委会
200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