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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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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0 23:3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奥林匹克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2000多年前,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一种健康向上的体育竞技在神圣的奥林匹斯兴起,今天,奥林匹克运动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体育竞技的范畴,它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和文化盛会。为了进一步弘扬“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奥林匹克精神,促进文化艺术广泛深入交流,我们特举办此次书画比赛。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艺术协会 奥林匹克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大赛组委会

协办单位:中国少年儿童书画研究会  

中国中小学艺术教育促进会

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教育从书编委会

作品主题:本次大赛以“喜迎北京2008奥运,放飞梦想”为主题, 展现当代青少年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内容题材不限。

征稿对象: 面向海内外中学、小学、幼儿园、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文化馆及社会兴办的书画摄影培训机构的学员。分三个组别:幼儿组(6岁以下)。少儿组(7-12岁)、少年组(13-18岁)、青年组(18-29周岁)

参赛项目:

1、美术:中国画、素描、水粉、水彩、油画、儿童画、版画、漫画、简笔画、卡通画、贴画、电脑画、标志标识设计、装饰画、工艺画、剪纸等。  

2、书法:软笔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原作或照片均可;硬笔书法:钢笔、圆珠笔、铅笔等均可。    

3、摄影:黑白、彩色作品均可。

4、各种泥塑、陶艺、纸工和其他形式的手工或小工艺品制作因不便寄送,可以拍成照片参赛。

参评费:每件作品收取评审费、证书、奖牌费共20元。海外及港澳地区交人民币40元,通过邮局汇款。郑重承诺,发证时不再收取获奖证书费,未获奖作品由评委会点评后连同参赛费退还作者。请通过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参赛作品一并邮来,以便登记查询。凡组织10人以上参赛列为团体参赛单位,请组织老师统一列表、统一投搞。集体参赛指导老师享有初评权,请根据每位作者平时水平或获奖情况,初评出获奖等级,供评委会参考。(集体组织的辅导老师可给予一定的辅导经费,详情来电咨询。)

设奖:

A.参赛作品奖

    1.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佳作奖,各奖项不设固定名额,按参赛作品实际质量评定。

2.凡获奖者,免费颁发16开大红革烫金外壳、内芯中英文对照彩印的豪华获奖证书一本,五个主、协办单位的印章均在上面。

B.园丁组织奖

组织参赛作品在10件以上的辅导老师视组织作品数量及获奖情况,将颁发特级、一级、二级、优秀园丁证书。集体参赛100人以上另颁发园丁奖水晶奖杯一座。获得等级奖的辅导老师将免费加入中国国际艺术协会。

C.集体组织奖

组织参赛作品10幅以上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少年宫、文化宫、文化及社会兴办的书画培训班,分别颁发横幅、金属制奖牌、锦旗、奖杯或铜匾。集体参赛50人以上另颁发园丁奖金属制奖牌一个,大赛将评出“2008中华十佳美育先进集体”、 “2008中华十佳美育基地”“2008中华十佳书画教育家”及百佳名校、名师,均颁发证书,具体请看集体参赛奖励办法。赛后编辑出版《奥林匹克国际少年儿童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集》,海内外公开发行。

截稿日期: 2008年5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征稿启事近期将陆续刊登在《美术报》《中国书画报》《青少年书法》《书法导报》《少儿书画报》、《硬笔书法报》等报刊以及海外华文报刊上。

发证日期:评审后立即寄发证书和奖牌,凡作品寄出二个月内未收到证书、奖牌者请来电询问。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

大赛官方网站: 中国国际艺术在线 http://ciarta.com/

寄稿汇款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北街23号院3号办公楼1107室 大赛组委会 龚利红 收     邮编:100024   电话;010-60132068  010-65462468  13718530171 13621224107


                                       奥林匹克国际少年儿童书画大赛组委会

   


   奥林匹克国际青少年儿童书画大赛组委集体参赛奖励办法

一、参赛费:凡组织10人以上集体参赛,请组织老师从每件作品20元参赛费中扣除5元作组织辅导费,即每件作品按15元汇寄组委会。港澳参赛者每人交40元,老师扣除5元,按35元汇款,每人发证书。

二、老师初评:请指导老师对每位同学参赛作品提出建议获奖等级,获奖等级以作品水平而定,不限定获奖名额,也无比例限制,获奖率可达100%,如与作品水平悬殊不大,评委会基本上按老师初评等级发证书。

三、集体奖、园丁奖:

1、凡组织参赛作品400件以上,均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素质教育先进集体”、“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 证书。另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水晶奖杯一座,横幅一条,锦旗一枚,铜匾一个。

2、凡组织参赛作品200件以上,均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素质教育先进集体”、“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证书。另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水晶奖杯一座,横幅一条,锦旗一枚。

3、凡组织参赛作品100件以上,均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素质教育先进集体”、“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证书。另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水晶奖杯一座,横幅一条。

4、凡组织参赛作品80件以上,均免费颁发“2008中华十佳素质教育先进集体”、“2008中华十佳少儿书画教育家”证书。另免费颁发横幅一条,锦旗一枚。

5、凡组织参赛作品50件以上,均免费颁发“2008中华百佳素质教育先进集体”、“2008中华百佳少儿书画教育家”证书。另免费颁发横幅一条。

6、凡组织参赛作品30件以上,均免费颁发特级、一级、二级集体奖、特级、一级、二级园丁证书。

8、凡组织参赛作品10件以上,均颁发优秀集体奖、优秀园丁奖证书。

四、来稿随到随评,并立即寄发证书、奖牌等,保证大家在参赛后二个月内能收到。(学生证书、奖牌和集体、园丁奖证书均同时寄出,但园丁奖水晶奖杯铜匾因要分批制做,所以要晚些寄出)。

最迟截稿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寄稿和汇款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北街23号院3号办公楼1107室龚利红 收 邮编:100024

 电话:010-6013206868  010-65462468(兼传真) 13718530171 13621224107

六、获奖证书是对自我工作的肯定,可在扩大影响、老师晋级职称评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孩子们也会在激励中获得巨大进步,对于他们以后的升学评优等方面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七、欢迎上网登录: http://ciarta.com/

                                           奥林匹克国际少年儿童书画大赛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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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20:09: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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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08:50: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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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08:52: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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