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眼中的京剧”主题活动说起
2001年上海国际艺术节后,我参与设计和指导上海虹口区艺术幼儿园大班的主题活动“我眼中的京剧”。在活动的全过程中,教师们对如何着眼于儿童健全的发展,如何通过各教育领域的相互支持和相互补充,多种艺术学科的连接和沟通,帮助幼儿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如何引导幼儿逐渐形成富有个性的审美情操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张晓燕、陈定儿老师已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在此,就保持儿童艺术创作的原创性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所谓艺术创作的原创性,就是由个人创造的独特艺术表现风格。古今中外所有的艺术家之所以有不同的艺术风格,就是因为保持了个人独特的艺术原创性。
儿童的作品也有两种。一种是在没有成人的直接指导下,儿童独立构思和自主表现的作品。例如:儿童在科学探究或日常活动中运用美术所表达的记录和发现,这些作品大都具有很强的原创性。另一种是儿童在成人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和引导下,在和某些艺术知识、技能相联系而开展的艺术活动(最常见的就是一般的美术教学活动)中创作的作品。它由于受到特定的情景和美术教学要求的限制,虽然其中也有儿童创造的成分,但严格说不能属于原创作品。
我们常会发现儿童在前后两种条件下的表现相差甚远。前者虽有许多独特的构想,但是缺乏艺术表现的情趣;后者又在较强的艺术表现后面不时流露出成人干预的影子。因此,如何保持儿童的艺术原创性似乎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认真地探讨儿童美术知识和技能是如何迁移和运用的。
让原创与教学不再矛盾
原创,顾名思义就是自己想出来的而不是别人教出来的。那么儿童是否有这种与生俱来的不用教的能力呢?的确是有的。一般正常儿童在两岁左右就开始涂鸦,他们会选择一些符号表示个人的认识。这时儿童正按自己的“大纲”学习,想怎么画就怎么画,的确不用教或教不会。有人曾对世界各国儿童的涂鸦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尽管他们所处的地域不同,但是选择的符号却十分相似。由此可以看出,童年早期所表现的图像符号具有普遍的原创性。以后由于儿童所处的环境不同,他们的作品均反映了一定文化背景的影响。例如,东方十分推崇西方儿童的色彩大胆,西方却对东方儿童的线形勾勒大加赞赏。这正反映了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对儿童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日常生活潜移默化起作用的。这时就有了教的成分,不过,不一定是严格意义上的教,而是广义的教。其中环境的影响、周围成人和玩伴的影响起着很大的作用。所以,在儿童所能形成的普遍的审美意识和艺术表现能力的范围内,应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儿童随心所欲地自由表达,不需要采用教学的形式进行。但是,美术作为一种文化艺术,需要一个特殊的环境,通过特殊的审美刺激,以系统的方式传递给儿童,其中美术教学仍然必不可少。
要解决教学与儿童原创之间的矛盾,首先必须改革我们的教学,克服艺术表现和艺术感受分离、美术知识技能和艺术想象与创造分离的弊端,将教育目标定位于培养儿童喜爱艺术,丰富他们的感性经验,激发他们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和能力,而不是某种划一的知识技能。正如“我眼中的京剧”,它不是一个单一的绘画活动,而是社会认知、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多种经验的积累和相互补充,是家长、教师、幼儿的共同参与,是各种不同艺术表现方法的不断丰富,是以丰富幼儿的感情、培养他们对艺术的兴趣为基本出发点的教学活动。因此,我们才会看到师生在活动中那样投入,那样兴致勃勃,又那样轻松自如。
其次,必须牢牢把握面向全体幼儿、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任何一种知识技能的培养,都必须在把握儿童的年龄特点、发展轨迹的基础上进行。如认真分析本班儿童的现状,以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幼儿在讨论中思考,在操作中尊重每个儿童原有的经验、个性特点和理解水平,鼓励他们以自己理解的方式大胆尝试和表现。综观“我眼中的京剧”的全过程,有三次正式的美术活动。第一次以京剧《中国贵妃》为切入口,引导幼儿尝试表现熟悉的京剧花旦。第二次又从幼儿自选的故事中选择了花脸,引导他们尝试表现京剧脸谱。这两次活动教师和幼儿共同讨论了京剧人物化装的特点,幼儿学习了油水分离的绘画手法。虽然对所画人物的范围、化装的基本方法以及绘画的形式都有较多的限制,但由于为幼儿提供了联系故事人物、自由选择角色、自由设计服装道具的机会,因此,这两次活动都能调动幼儿作为学习主体的主动性,使他们进一步萌发了对京剧的兴趣,为以后开展的一系列有关京剧的家园、师生共建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
迁移和应用──实现技能向能力的转化
美术的知识技能和美术的审美创造表现能力是既相关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知识技能是客观存在的,而能力是主观已经内化的。没有相应的知识技能或不能内化的知识技能都不可能激发幼儿表现美和形成创造美的能力,也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发挥艺术教育促进艺术能力发展的独特作用。
“我眼中的京剧”主题活动前后经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月里,儿童通过各种活动的探索、尝试、发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感性经验,需要一个大胆表现自己的认识与情感的环境。第三次美术活动“我喜爱的京剧人物”为他们显示自己的才能提供了支持性的环境。在这次活动中,教师为幼儿提供了丰富的绘画材料,并鼓励幼儿运用自己的方式创造性地表现自己最喜爱的京剧人物。这个活动没有标准化的要求,反映了幼儿运用已内化的知识技能来表现个人审美情趣的能力。如果说在第一、二次活动中幼儿的作品还受到较多的限制,只能属于一种尝试性的习作的话,幼儿在第三次活动中所创作的众多京剧人物形象才是具有原创性特点的作品。
从“我眼中的京剧”这一将知识技能转化为能力的活动中,我们可以领悟教与不教、学习与迁移之间的关系。知识和技能不可能直接转化为能力,教知识技能的目的正是为了在不教的情况下幼儿能大胆地表现、自如运用。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教是为了不教”。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园的教育内容进行了重新划分,着眼于儿童的整体发展,体现了教育内容的综合。看来,我们对儿童美术创造能力的评价不能只局限在结构化很强的美术教学活动上,因为儿童真正的美术创造不会只在美术课上。只有教师能把儿童在其他活动中运用美术知识技能的能力作为衡量我们的美术教学成败的依据之一,更多富有儿童艺术情趣的原创艺术作品才有可能出现。
《学前教育》20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