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作品评审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根据参赛者的年龄特点及独特的创作思路为评选基本原则,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具有创意的作品。
大赛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评审,评出特等奖5%,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设评选委员会特别推荐奖若干;
凡学生获奖者指导老师将荣获“艺术教育奖”,设指导教师一等奖(集体参赛100人以上)、二等奖(集体参赛70人以上)、三等奖(集体参赛30人以上),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可作为以后晋职、晋升的依据;向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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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比赛程序、作者权益和待遇
1、寄送作品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2、作品评奖时间:2009年6月15—30月。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退回参赛费及作品。
4、获奖结果将于7月初公布在各大网站、书画报社、杂志。
5、获奖作品将于8月结集出版,9月10日前正式发行,总发行数量仅10000本,每本售价380元/本,参赛者在报名参赛时订购享受5折购买(每位参赛者限购2本,如参赛者未获奖可退还全部全部订购金),参赛者在获奖后订购将享受7折购买(每位获奖者限购1本)。
6、结集出版的名称《“足迹与辉煌”庆祝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全国书画大赛精品集》。书中将收录获奖者基本信息及相片和所取得的艺术成就。
7、主办单位对来稿拥有一切版权,获奖、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
8、参赛作品内容不得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参赛选手对本人作品负全部责任。凡涉及抄袭剽窃他人创意的作品请勿投稿,引起争议责任自负。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把关,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协助做好此次活动工作。
七、截稿日期:2009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汇款地址:广东东莞茶山怡华路6号3楼李欢欢(收)邮编:523380
{附:请在邮寄参赛作品时请将订书费汇款单和参赛费汇款单同原作一并邮
寄,请在汇款单附言处及信封背面明显注名:“足迹与辉煌”字样}
咨询Q Q:896435322 [张老师] 咨询邮箱:
zg20091001@qq.com参赛热线:0769-23796110[李老师 倪老师 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