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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长的足迹•2012第十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活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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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人无
时间:
2012-3-26 22:10
标题:
成长的足迹•2012第十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活动简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所属广东省群众文化学会、中国儿童创意美术教育网
ww.w.arteccn.com[/url]
承办单位:广东省群众文化学会少儿艺术活动办公室、广州沸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万园团购网(幼教用品专业团购网站ww.w.arteccn.com[/url]
酷拉比幼稚园用品开发公司、小太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ACEX美术益智玩具
二、大赛意义
成长的足迹•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是一个供幼儿学习交流、释放天性、展示自我的良好平台。大赛坚持公益最大化,以服务参赛儿童为宗旨,传播创意美术教育理念,促进创意美术教育普及,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保护童心创造力,大赛从幼儿心理特征出发,不限表现技法、形式,鼓励他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现,尽情挥洒,大胆想象,发挥创意,培养他们创造型思维模式。大赛倡导“人人参与,个个优秀”,通过参与,得到一份认同、建立一份自信,感受成长的快乐,获得鼓舞的动力,激发学习的热情。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幼儿园、幼教机构、培训中心的幼儿小朋友。
四、参赛细则
大赛一贯主张发挥想象力,展示创造力,对参赛作品主题、形式不作限制,各类个人、亲子、集体形式创作的绘画、书法、手工等作品均可参赛,参赛要求如下:
(一)、由参赛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参赛,组织参赛人数不得低于30人。稿来不退、不可装裱。
(二)、 每人限投一稿,每稿限一名指导老师,每个参赛单位只承认一名组织老师。
(三)、 用豆类、米粒等易腐烂物制作的手工作品及各类立体作品须拍成照片参赛,否则不予受理。
(四)、画纸自备,规格8开(43cm×30cm)以内,国画、书法4尺内,右下角必须贴上参赛卡。
(五)、作品须按顺序编号、登记,并按顺序叠放打包,同一老师指导作品须连续登记。
(六)、为节省投稿邮寄时间和邮费,参赛作品可拍成数码照片通过邮箱或QQ投稿。要求:JPEG格式、照片清晰,每张200KB-1.0MB,并用序号命名,再按顺序登记在标准格式的Excel参赛登记表(可到官方网站下载),然后将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并以“XX省XX市XX单位参赛作品”命名后再传送。
五、截稿时间
第一次截稿:2012年4月6日 第二次截稿:2012年4月20日 第三次截稿:2012年5月5日
六、奖项设置
大赛秉承公平、公正原则评审,以作品的创意、原创性、线条造型、色彩、构图作为评分主要标准,并参考作者年龄按初评、复评、终审三个程序评审打分,参赛单位有初评的权利,复评、终审由组委会安排。评奖标准:特金奖5分、金奖4分、银奖3分、铜奖2分、蓓蕾奖即纪念奖1分,获特金奖的作品还将通过投票再产生创意之星一、二、三等奖以及最佳原创奖、最佳主题奖、最佳人气奖。指导奖、组织奖将按照指导或组织参赛作品的总分来评奖,指导奖、组织奖的获得者还可以再参加园丁之星和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园丁之星按照综合分评比,突出贡献奖按照贡献分评比。
(一)、幼儿奖(参选对象:参赛幼儿)
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蓓蕾奖:向获奖者颁发喜报、证书,获奖者还可以免费索取作品集1本。
另有赞助商提供的价值398元的点读笔550套,因数量限制,赛后将通过电脑抽奖方式确定赠送对象,以获奖编号为抽奖依据,每位参赛者均有机会获得,抽奖结果在官方网站和下一届参赛手册上公布。
(二)、创意之星奖(参选对象:从获特金奖的作品中投票产生)
创意之星一等奖:1名,追发创意之星获奖证书,奖励价值798元的点读笔1套。
创意之星二等奖:3名,追发创意之星获奖证书,奖励价值698元的点读笔1套。
创意之星三等奖:5名,追发创意之星获奖证书,奖励价值498元的点读笔1套。
最佳原创奖、最佳主题奖、最佳人气奖:15名(各奖项5名),追发创意之星获奖证书,奖励价值180元的儿童益智美术工具1套。
(三)、指导奖 (参选对象:指导老师)
按照指导作品总分结合指导参赛人数来评比,获奖指导老师可以参选“园丁之星”。
特等奖(240分或80人以上):颁发证书,获得“园丁之星”参选资格并计100分等级分。
一等奖(180分或60人以上):颁发证书,获得“园丁之星”参选资格并计85分等级分。
二等奖(120分或40人以上):颁发证书,获得“园丁之星”参选资格并计70分等级分。
三等奖(60分或20人以上):颁发证书,获得“园丁之星”参选资格并计55分等级分。
(四)、集体奖(参选对象:参赛单位、组织老师)
按照组织参赛作品总分结合组织参赛人数来评比,获奖组织老师可以参选“园丁之星”。
特等奖(600分或200人以上):颁发牌匾、作品集,获“园丁之星”参选资格,计100分等级分。
一等奖(450分或150人以上):颁发锦旗、作品集,获“园丁之星”参选资格,计85分等级分。
二等奖(300分或100人以上):颁发证书、作品集,获“园丁之星”参选资格,计70分等级分。
三等奖(180分或60人以上):颁发证书、作品集,获“园丁之星”参选资格,计55分等级分。
(五)、园丁之星 (参选对象:获指导奖的指导老师、获集体奖的组织老师)
按综合分排名评出最佳、十佳、百佳、优秀园丁之星,综合分=等级分+教学分+组织分。
等级分=按获得指导奖或集体奖奖项计(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85、70、55分等级分)。
教学分=指导或组织参赛总分÷参赛人数×20(系数分)。
组织分=作品集征订数(含赠送的)÷参赛人数×100(系数分),组织分不得低于30分。
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园丁之星——最佳园丁:1名,颁发奖牌、作品集、奖金3000元。
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园丁之星——十佳园丁:10名,颁发奖牌、作品集、奖金1000元。
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园丁之星——百佳园丁:100名,颁发高级证书、作品集、奖金200元。
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园丁之星——优秀园丁:200名,颁发高级证书、作品集。
创意美术普及教育突出贡献奖:为鼓励多次荣获园丁之星奖的老师和参赛单位,从本届比赛起增设突出贡献奖,按贡献分排名评奖,前十名的个人及个人所在单位均授予突出贡献奖,颁发水晶奖杯,并给获奖者个人计发奖金,前三名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2000元,第四名到第十名各奖励1000元。
贡献分=历史累计综合分÷历史累计获奖次数+本届综合分+奖励加分。
凡在第九届比赛和以后的比赛中获得园丁之星奖的,历史综合分及获得园丁之星奖的次数均可以累计使用、计入到贡献分内。奖励加分按照获得园丁之星奖的历史累计次数计,标准如下:累计获得一次加6分、两次加13分、三次加21分、三次以上可终生享受30分奖励加分。
七、关于大赛作品集
大赛后期将出版精选版和精装个性化作品集,获奖者均可免费索取精选作品集一本(须收取邮费),索取办法及定制详情赛后随喜报另行通知。参赛作品入编作品集原则:凡组织参赛作品80幅以上的参赛单位,将精选一幅优秀获奖作品入编,并按照投稿时间先后选稿入编,编满为止。
八、有奖征集
组委会有偿向参赛单位征集大赛相关的活动现场照片、视频短片,例如:组织比赛、颁奖、发放作品集等现场照片。获征用者奖励稿酬300元。要求照片清晰、主题明确,请注明作者姓名、电话、单位。
九、投稿及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 水荫四横路34号 省文化厅大院 演音大楼B座二楼
收件人:杨典春 邮编:510075 电话:020 37220843 37220847 传真:020 85781277
在线咨询、投稿QQ:800019061(传输文件时请勿隐身)
大赛官方网站:ww.w.arteccn.com[/url]
Email:ee
chinese@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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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19061 @b.qq.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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