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PHE国际中小学生幼儿书画大赛征稿通知
PHE国际青少年书画大会在国内外师生的广泛参与及世界各界人士的支持下,已走过了八年的光辉历程,迄今已发展成为一个国内外最受广大青少年儿童欢迎的美育品牌。2009年,正值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澳门回归十周年之际,为了展示广大青少年儿童积极向上、追求美好生活的时代精神,弘扬PHE国际青少年书画大会“和平、健康、环保”的主题,贯彻大会“提高儿童艺术素养,塑造儿童完美人格”的宗旨,更进一步体现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情怀,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决定举办“第九届PHE国际青少年书画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2、支持单位:
中国美术出版总社
中国国家画院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国际艺术教育与人生发展学会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日中交流振兴协会
3、协办媒体:
《中国中小学美术》《美术报》
4、网络支持:
新浪网少儿频道 大美教育网
5、组委会成员
顾 问:
周远清(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会长、教育部原副部长)
高运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中国文联原副主席)
王 琦(中国美术家协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
沈 鹏(中国书法家协会原主席、著名书法家)
常沙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原院长)
严昭柱(教育部艺教委常委、太湖文化论坛执行副主席、秘书长)
吴志攀(北京大学副校长)
龙 瑞(中国国家画院院长)
程大利(中国美术出版总社社长、总编)
杨永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教育部艺教委常委)
李绵璐(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原理事长)
主任:
靳尚谊(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美协主席)
副主任:
潘公凯(中央美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冯 远(中国文联副主席、教育部艺教 委常委)
委 员(排名不分先后):
黎 明(广州美术学院院长)
孙志钧(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原院长)
钟德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处官员)
尹少淳(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国家美术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
范 扬(国家画院山水画研究室主任、教育部艺教委委员)
曾来德(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周志高(《中国书法》原主编、著名书法家)
赵力忠(中国美协少儿艺委会副秘书长、著名美术评论家)
费新碑(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教授、著名美术理论家)
常锐伦(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景芝(中国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周 星(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传媒学院副院长)
唐 辉(《荣宝斋》杂志执行主编、著名画家)
王 平(《美术报》副总编辑、著名画家)
张 劲(《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主任)
刘 墨(著名书画家、美术评论家)
郑勤砚(美术教育学博士、教育部美术课程标准专家组成员)
汪 蕾(美国加州艺术学院院长)
池玉东(日中交流振兴协会理事长)
刘安胜(民间和平大使)
林天行(香港国际艺术交流协会主席)
菲利普(法国著名儿童艺术家)
滨本昌宏(日本美术教育促进会会长)
穆拉德(孟加拉国著名美术教育家)
秘书长:
章瑞安(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陈仕彬(中国人民国际交流协会副秘书长、太湖文化论坛常务理事、著名书画家)
侯 令(教育部艺教委委员、《美术课程标准组》核心组成员)
二、征稿细则
1、征稿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群艺馆、中等专业学校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3-18岁青少年儿童。
2、主题:(1)祖国万岁(2)其它健康向上的内容均可。
3、画种及规格要求:画种不限,包括书法。中国画和书法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63×138厘米),雕塑和手工制作可以照片参赛(7寸以上,需清晰并有辅导教师签字证明),摄影作品7寸以上,电脑绘画打印成B5或A4、A3纸。其余作品不得超过整纸四开(54×38厘米),提倡小尺寸作品,以八开或十六开尺寸的作品为宜。
4、投稿地址及联络办法:
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颐安嘉园17号楼PHE办公室
收件人:黄芬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61392 小学组转11,幼儿组转12,中学组转13,校外培训机构转16
传真:010-88510578 PHE工作QQ:332563181
网址:www.phe.org.cn 邮箱:phe2001@126.com
5、截稿日期:2009年6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不考虑参加暑假颁奖活动的单位可来电说明后适当延后投稿)。
6、注意事项:
(1)剪纸作品须贴于衬纸上,以便于作品的评审、制作和保管;
(2)对联作品须装订在一起;
(3)硬笔书法不提倡铅笔书写;
(4)作品均不装裱,有特殊要求者,请致电组委会同意;
(5)作品均须贴上参赛卡,并由指导教师统一指导用正楷正确填写,录入时以参赛卡为准;
(6)严禁一人多投,不提倡多人共同创作同一作品;
(7)一人组织多单位投稿的,可统一邮寄,但作品必须按单位隔开并分别填写稿件清单;
(8)本大赛提倡学校组织、集体参赛、学生自愿、鼓励参与的原则,不提倡个人投稿;
(9)参赛作品版权、所有权归组委会所有。
7、作品邮寄包装办法:(见右下图示)
注意:邮寄后请将凭证保留好,以便后期查询。
三、个性画册工本费
所有参赛者无论是否获奖,都将获得首页为自己作品的个性画册一本(16开彩色精印)。组委会将按下列标准收取工本费:
1、中国大陆每件参赛作品收取人民币30元;
2、港澳台地区每件参赛作品收取港币或人民币50元;
3、国外每件参赛作品收取15美元;
——工本费一律通过邮局按投稿地址汇款,请勿放于作品中邮寄。汇款后要保留好存根,以便后期查询。
四、评委会
由美术界、美术教育界知名专家和中小学资深美术教师组成。
五、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
1、奖项设置:
学生奖:每一万件作品中评出特等奖10名、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400名,优秀奖在复评中评出,纪念奖为除上述奖项外的参赛者。
教师辅导奖和单位集体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评审原则:公平、公正、导向
3、分组评审: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
4、评审程序:初评、复评、终审
5、评奖依据:
学生奖:综合参考年龄、艺术水平、技能技巧、地域以及品相等因素。教师辅导奖和单位集体奖:根据积分并归入相应等级。办法如下:
特等奖作品每件计5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3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2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1.5分,优秀奖和纪念奖作品每件计1分。例:某校投50件,获特等奖1件、一等奖2件、三等奖6件,其余为优秀奖和纪念奖,则积分总额为:1(特)×5+2(一等)×3+6(三等)×1.5+41(优秀和纪念)×1=61分。
六、奖励办法
1、学生奖:
凡获得优秀奖和优秀奖以上的同学可作为教育部关于“体育、艺术2+1项目”美术类达标的参考。同时根据获奖等级还将获得如下奖励:
特等奖:证书、奖章、精美个性画册、相应奖品及权威媒体公布并送样刊;
一等奖:证书、奖章、精美个性画册及权威媒体公布并送样刊;
二等奖:证书、奖章、精美个性画册;
三等奖:证书、奖章、精美个性画册;
优秀奖:证书、精美个性画册;
纪念奖:精美个性画册。
2、 教师辅导奖:
特等奖(积分120分以上):精美证书、相应奖品及权威媒体公布并送样刊;
一等奖(积分80分以上):精美证书、相应奖品及权威媒体公布并送样刊;
二等奖(积分50分以上):精美证书及相应奖品;
三等奖(积分30分以上):精美证书及相应奖品;
优秀奖(积分15分以上):精美证书及相应奖品。
3、集体奖:
美术教育成果特等奖(积分120分以上):精美大奖牌;
美术教育成果一等奖(积分80分以上):精美大奖牌;
美术教育成果二等奖(积分50分以上):精美证书;
美术教育成果三等奖(积分30分以上):精美证书;
美术教育成果优秀奖(积分20分以上):精美证书。
七、其它参赛回报
1、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到联合国纽约总部作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年度贺卡设计方案和赴国内外展出,组委会将及时在官方网站(www.phe.org.cn)上公布相关情况。
2、组委会拟定于2009年8月份在北京及相关旅游景区举办颁奖大会(包括颁奖典礼及一系列主题活动),届时将邀请各级教育部门领导、获奖学校领导、师生赴会参加活动,同时邀请相关媒体跟踪报道,制作专题。详细情况以组委会后期的通知或大美教育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为答谢多年来一直参与本活动的广大辅导教师,也鼓励更大范围的组织学生参加这一有益活动,组委会决定继续在辅导教师奖中专设美术教育成就大奖。办法如下:
凡从2005年到2009年参赛的辅导老师累计积分达到如下标准者,将获得相应奖励。
1000分以上:
(1)免费赠阅《中国美术教育》、《美术报》、《中国中小学美术》一年;
(2)在大美教育网站名师风采专栏介绍;
(3)颁发美术教育成就大奖证书;
(4)推选为国际艺术教育与人生发展学会常务理事,并颁发聘书。
800分以上:
(1)免费赠阅《中国美术教育》、《美术报》一年;
(2)在大美教育网站名师风采专栏介绍;
(3)颁发美术教育成就大奖证书;
(4)推选为国际艺术教育与人生发展学会理事,并颁发聘书。
500分以上:
(1)免费赠阅《中国美术教育》一年;
(2)在大美教育网站名师风采专栏介绍;
(3)颁发美术教育成就大奖证书;
(4)推选为国际艺术教育与人生发展学会理事,并颁发聘书。
八、其它事项
1、组委会还将在《美术报》、新浪网少儿频道、大美教育网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2、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PHE国际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大赛组委会
200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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